腦殘的智慧財產局? 智慧財產和資訊是不是搞錯了

話說,網路無國際,單單就對外的網站封鎖,就可以保護智慧財產嗎?

當然不行,而且誤判的情況仍時常發生,就司法上來說,出了問題,要請法院行文去對方的國家,請求協助,而不是自己擋掉就好。
當然,這也是應該的,也是正常的作為,而不是自己在那邊搞,把網路封掉就好,那就和中國的思想控制有什麼不同。

最多爬牆而以,只是這裡是台灣,不必這樣搞。

於是一堆網路活動抗議,最後智慧財產局妥協。

這些政府官員在想什麼?什麼該管,什麼能管,怎麼管,都去弄清楚來,再來講法律素養吧!

如果只會講法規法條,而不去考慮實際現況,要這些官幹嘛?保護智慧財產才能保護文創產業,這個太好笑了吧!連論文抄襲都抓不了幾個,這樣的說法,跟剪獅子毛可以長頭髮的說法有什麼不同,普世價值在哪?官員的腦袋是不是跟的上?難道一個局處的首長是丁丁,是一個天才?

知法,而不知變通,最後還不是變成財團或是政客的打手而以,是的,最近因為智財,我遇到了一些事情,智慧財產局和檢調變成打手,我好想發信問我的檢察官老師,這就是法律給有錢人或有錢公司的褔利嗎?

苛政猛於虎,不是嗎?

=======新聞轉貼開始=======
反彈聲浪大 境外侵權網站不封了

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– 2013年6月4日 上午6:18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詩萍、陳炳宏、曾韋禎/台北報導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計畫修法封鎖境外侵權網站,各界質疑大走限制言論及資訊自由的回頭路,政務委員張善政昨天上午也直言:「國外很少管制網路的前例,技術上也不見得做得到,因為有太多翻牆的程式可用。」智慧局下午立即召開臨時記者會,宣布不再推動相關政策。

智慧局五月二十一日宣布將研議封鎖重大境外侵害著作權網站,由權利人提出申請,並由著作權專責機構認定後主動送請法院審核後,可要求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(ISP)直接封鎖網站。

政策轉彎 張善政建中演講時鬆口

修法方向一出,引發軒然大波,包括噗浪執行長林柏蒼也指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言論、秘密通訊自由。張善政上午到建中演講,有學生提問表示這是對數位匯流的反動。張善政認為在看到輿論強烈反彈後,智慧財產局「接下來應該知道要怎麼做」。

未來將回歸 由司法機關認定原則

智慧局長王美花在記者會中強調,保護智慧創作才能發展文創產業,但絕無意造成大眾對言論自由保護的疑慮,經審慎評估後,決定不再推動由行政機關介入封鎖境外侵權網站的認定,而是回歸由司法機關認定的原則。

她表示,現行境內侵權網站,權利人可直接通知ISP業者移除,不需透過行政機關,但境外網站侵權,權利人需向當地司法機關提起訴訟,實際上效率並不佳,未來如何解決境外侵權問題,要再與司法機關討論。

林柏蒼得知後表示,網際網路原本就該遵守中立開放原則,ISP所提供的服務,不能因傳輸的資訊內容而有所差異,也不應在未徵得用戶同意之下,監視使用者活動,更不應該有任何第三方單位(包括政府)介入其管理。

林柏蒼說自己出版過書籍,了解著作權人的感受,對於境外網站的侵害,應該由著作權人,或是智慧局居中協調境外網站的所在國協助,但其管轄權應在國外,不是台灣。

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說,這是網友們的勝利,象徵社群在追求言論自由有一致的意見,只是政府的反應還是太慢了。她希望政府不要喪失誠信,不只停止行政封網,連司法封網的想法也不要有。

但仍有網友憂心表示,智慧局只是把行政權凌駕司法權的部份取消,還是可能暗度陳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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