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外訓,旁邊坐了一位人資處長,我以前學到的是授權留責,讓下屬放手去做。
她說,不能授權留責,在台式的思維當中,做不好也不會去苛責,做好與做不好區分不出來,只是表面上的人和,最後變成吃大鍋飯沒有競爭力。
這也是目前我最痛苦的事。
在外商公司中,對於領導下屬時,要指定工作,要有當責者,這樣他才有參與感,才會把事情做對,也會把事情做好。
重點是,他如果有執行上的困難,你可以提點,不能跟他講答案,這樣學到的,才是他自己的。
先前我會幫忙釐清問題,讓他們去想可能的答案,原來這樣是不夠的,除此之外,除了主動想,還要有積極的作為,不然還是不能獨當一面。
受教了….
隨機文章
- 10大股權激勵法 (2008-01-06)
- 新殺手級應用,不懂就落伍!~RFID(無線射頻辨識系統) (2007-11-12)
- Windows 10 找不到 taskkill 原來是權限的問題 (2016-05-28)
- 匯豐銀行HSBC白金卡真是夠了 (2010-10-01)
- 健康-深度近視的福音 (2007-11-23)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