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,我很沒有辦法接受衛生署長的看法、說法、講法,單身不該死,單生也不是公害,為什麼要多繳健保費,我不要健保可以嗎?
健保是國家開辦的,所有人都要納保,出國超過六個月的人不用繳健保費,我一年也看不到兩次醫生,為什麼我要繳這麼多健保費,另外,單身不是我的錯,單身不是該死,為什麼要繳比較多,我健保卡拿來比較多的用途是洗牙,我也有很好的醫療保險規劃,我為什麼要健保,我不想保健保也不行嗎?責任自負可以嗎?大家都出一點,大家有保險,單身出多一點,養別人家的老人家,別人家的孩子,這樣的說法真的很沒有說服力。
老實說,我真的一點也不想保健保,反正我已經繳夠多錢給保險公司了,我也是健康寶寶,退保責任自負行了唄,不行!這真的是政策殺人,去找那些無業富人收多一點健保費可以嗎?不行!富人逃稅,可以一筆鉤消,我卻要繳這種我用不到的,政府不積極追富人的稅,卻要小老百姓繳更多的錢,這樣的做法對嗎?根本違反公平正義原則。如果可以不保健保,我第一個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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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一句 “單身不是我的錯”~~^^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