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頭牛被扒2次皮 從微軟買skype為例

Skype最早是獨立公司,被EBay買去後,原始股東獲利,又被微軟買去之後,原始股東還是獲利,這是怎麼一回事呢?

原來,Skype的2位創始人(愛沙尼亞人)成立了另一家公司,這間公司擁有skype的核心p2p技術,skype賣給ebay之後,只擁有skype軟體、品牌、和客戶,而沒有核心技術。

當初ebay可能認為自己有能力開發出這類似skype的核心技術,所以沒有買下技術源(Joltid Ltd),而技術也授權了Kazaa,Kazaa是一個分享平台,最後被美國音樂公司聯合控告,最後倒掉,Joost,本站有介紹過,最後也是失敗收場。

中間還發生skype創使用告skype違反使用授權這個事情,沒有技術源,被告的ebay(那時skype的母公司)也就只有付出權利金給Joltid。

微軟用85億美金買下skype,其中1席的董事就是原來兩位創使人的公司所有的, p2p技術源正式納入微軟旗下,購入的skype不屬於任何部門,直接歸巴爾默管理。

也就是說,有技術,就成立智慧財產權控股公司,要扒幾層皮,就看技術優不優了。Joost網路電視也是走相同模式,本站有介紹過這套軟體,最後是以失敗收場。

skype之所以可以賣的這麼貴,就是因為他只要少少的成本,就可以讓近7億的人來用免費語音。skype的技術,真的很獨特,到現在還沒有公司可以做出類似的系統,sip網路語言系統如果要搞的和skype的規模一樣大,那個running cost可是會嚇死人的。

今天看到那篇介紹文,我才懂了,兩個原始股東怎麼一直獲利,另外最慘的是google,一直想買skype,打不過facebook也就算了,最後還被微軟搶親,Google Voice做的也是so so,如果當初有買下skype,今天的google voice發現應該會非常的不一樣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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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thoughts on “一頭牛被扒2次皮 從微軟買skype為例

  • 2012 年 07 月 14 日 at 11:58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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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想技術上並不是瓶頸吧,它的價值還是主要在用戶群! 現有用戶群龐大所帶來的價值太多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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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2012 年 07 月 15 日 at 09:29:38
      Permalink

      重點是skyep的商業模式
      成立所謂的智慧財產權控股公司,授權下面的公司使用這個智慧財產權
      只要這個智慧財產沒有被取代,就可以一直收權利金

      當時eBay在買skype時,就以為自己買到skype的品牌和customer base就夠了
      技術,他們自己開發的出來
      時間過去了,技術沒有開發出來
      再來…各家都推語音服務
      msn messager,goole voice
      每家都有推,但是都不足以取代skype
      可見skype的技術核心是非常的unic

      這些才是有趣的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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