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過失是最好的免死金牌】洩密叫「不小心」,吃飯叫「沒廉恥」:司法天秤的彈力測試

事情是怎麼發生的:

在吳亞芝檢察官的案例中,辯護邏輯非常精妙:吳檢察官可能覺得「共享經濟」很流行,竟然把偵辦中的案件機密,透過 LINE 傳給男友,讓他能精準地幫詐團成員進行「法律諮詢」。她不是「故意」要破壞國家偵查權,她只是「為了維繫感情」而「過度分享」。這在法律評價上,硬生生把一個具備高度主觀意圖的洩密行為,導向了「一時失察」的過失地帶。就犯罪的情況來說,吳亞芝已滿足犯罪的構成要件了。 Read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