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哈~有拜有保祐,消保官處理桶裝瓦斯囉!

先前本站有提到「為什麼汽油的價錢一直在掉 瓦斯的價錢都沒有掉」桶裝瓦斯沒有用完,退回去給他只能退100元,消保官好像聽到小弟的呼籲了,可以秤重退錢囉!就我消費者的立場來說,扣一點手續費,處理費,我都可以接受,但是收我押桶費,檢測費,退回還只能退100,實在太不公平了,所以,消保官,您辛苦了,如果我們這邊的瓦斯不給退,我再請您出面處理!哈哈

資料來源:Yahoo 新聞

桶裝瓦斯沒用完 六月起可秤重退錢

更新日期:2010/03/06 04:11

〔記者林毅璋、陳建志/綜合報導〕桶裝瓦斯全國不同地區價差大、瓦斯桶內殘留的瓦斯被迫自認倒楣送還給老闆等,現在都有辦法可避免了!

經濟部表示,為縮小山地鄉與離島地區瓦斯價格與一般地區的價格差距,除原本離島地區外,未來亦對全國三十個山地鄉的「石油設施」與「運輸費用」予以適度補助,瓦斯桶內殘留的重量也需計價退回消費者,可望六月實施。

依據能源局最新的查價結果,目前全國二十公斤的桶裝瓦斯價格,最便宜的是嘉義市每桶六百八十元,最貴是金門縣每桶八百九十二元,價格差異很大。

能源局局長葉惠青表示,台灣目前約有三千六百家的桶裝瓦斯行,業者自訂價格,屬於自由競爭市場。為縮小價格差距,將研議對山地鄉與離島地區瓦斯的供應,給予適度補助。

據悉,能源局規劃的運費補助價格,每桶瓦斯約在六元至二百一十六元之間,因地區別而不同。

瓦斯桶內殘留的重量需計價退回消費者,否則將依消保法處以六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。葉惠青指出,經濟部將協調相關公會,業者配送瓦斯時,攜帶磅秤現場量測,新措施可望在六月實施。

天然瓦斯基本費 議員批變相加價

民眾使用天然瓦斯,除了天然氣費,每月還收取六十元基本費,遭台中縣議員張滄沂質疑電信、電力基本費都可扣抵使用費,唯獨天然瓦斯不行,形同變相加價。

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解釋,水、電費目前的收費方式是採「基本度」概念,用戶即使未用到「基本度」,依然要負擔基本度數的水、電費。

自從二○○六年開始,天然氣取消基本度的計價方式,改採基本費方式,僅收取用戶端的固定成本,像是抄表費用等,這都與用戶用氣量多寡無關,而是固定成本。

欣林天然氣公司發表書面聲明表示,基本費主要支付用戶計量表、抄表、收費、定期安檢等固定費用,從量費則反映氣體作業、貯存、輸配、維修費用,並無重複收取,為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,基本費不宜扣抵從量費。

消保官翟威甯表示,業者目前收費方式確實於法有據,將向行政院消保會反映、轉請經濟部等單位研商,修正相關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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